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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末看到新聞 2011年1月份開始實施入籍韓國國籍. 不須拋棄原有國籍.允許公民持多重國籍的政策.
剛也打電話去1345 出入境管理局 查詢證實此消息確實( 除中國護照以外)
若各位是因婚姻在韓國居住具備下列條件就可申請
在外國填寫婚姻証書後入國日起 2年以上一直定居.
和配偶成婚後過了3年的狀態 ,1年以上一直在大韓民國有地址的人
和配偶成婚後過了3年的狀態 ,1年以上一直在大韓民國有地址的人
國內居住要件
按國籍法實施規則第5條申請加入韓國國籍者的國內滯留必要條件如下‧
申請加入韓國國籍者合法入境並且在外國人登錄完成后,在韓國國內持續滯留其間,下面的情況下通算在國內一直滯留‧但出境在國外滯留的期間除外
- 在國內滯留期間滯留期滿之前收到入國許可,出國后在其許可期間內再入國的情況‧
- 由於在國內滯留時間不能延長,暫時出國之後1個月內收到再入國簽証的情況
按國籍法實施規則第5條申請加入韓國國籍者的國內滯留必要條件如下‧
申請加入韓國國籍者合法入境並且在外國人登錄完成后,在韓國國內持續滯留其間,下面的情況下通算在國內一直滯留‧但出境在國外滯留的期間除外
- 在國內滯留期間滯留期滿之前收到入國許可,出國后在其許可期間內再入國的情況‧
- 由於在國內滯留時間不能延長,暫時出國之後1個月內收到再入國簽証的情況
申請時,注意事項申請時注意事項
申請時與配偶一起出席,解釋維持正常的婚姻狀態,對於有不能一同出席的情況,可以帶配偶的身份證申請‧
- 對不能一同出席的理由申請者必須解釋‧(住院時,診斷書等)
申請時與配偶一起出席,解釋維持正常的婚姻狀態,對於有不能一同出席的情況,可以帶配偶的身份證申請‧
- 對不能一同出席的理由申請者必須解釋‧(住院時,診斷書等)
加入韓國國籍時,提交文件
- 審查過程必要時能加減提交材料
- 外語組成的文件需要譯成韓語之後得公證.但是,英語,漢語只需要翻譯,不需要公證 (這時需要記載譯者的姓名,身份證號,聯繫電話)
- 審查過程必要時能加減提交材料
- 外語組成的文件需要譯成韓語之後得公證.但是,英語,漢語只需要翻譯,不需要公證 (這時需要記載譯者的姓名,身份證號,聯繫電話)
05.01 .2011 UPDATE
3.申請本人的相關資料
■ 申請本人的護照( 影印一份 )
■外國人登錄證 ( 影印一份 )
■ 申請本人本國身分證( 影印本一份 )
■ 申請本人本國全戶戶籍謄本 ( 正本跟影印各一份 )
※本人戶籍謄本要翻譯成韓文 . 有一份翻譯者確認書 .翻譯的人要簽名 .不用公證
※名字需用音譯 .不是字譯 .
4.韓國配偶相關資料 - 由洞事務所或區廳簽發
■韓國人配偶的【基本証明書】【婚姻關係證明書】【家屬關係証明書】【住民登錄謄本】【住民登錄證影本】
■子女名義的家族關係證明書 - 法律婚成立後出生的子女的情形
( 沒時間去洞公所可以在網路申請 http://www.minwon.go.kr/main?a=AA020InfoMainApp )
5.財政相關文件 :選擇提供下面的文件其一即可
■以本人或配偶或在住民登錄上同居家人的名義有3,000萬韓元以上的銀行餘額証明
3,000萬韓元以上的長期租房子合約或房產登記簿副本
■就職中的情形 - 【在職証明書】正本及附上事業主的【營利事業執照】影本
■個人開業的情形 : 公司租約合同影本 及【營利事業執照】影本
6. 現居住相關資料
■自己所有住宅 : 不動產登記簿謄本 ( 可在網路申請 http://www.deunggiso.com/ )
■年租或月租 : 年租或月租的租約合同正本跟影本
■其他情形 : 居住事實確認 ( 房主或所屬者給予確認的情形 )
7.其他資料 (其他表示正常的婚姻關係的材料 .必要時才提出)
■ 家族照片彩色影本 2-3張
■ 鄰居友人們出示簽寫的【 同居事實 確認書】及簽名者的住民謄本一份
9 契约手續费:100,000韓元(政府印花税票)
11. 有家族一起拍的結婚照影本
以上申請書若無法開啟 請直接到Hikorea 網頁下載
信息台 → 出入境/滯留→ 國籍/入籍 → 入籍 ( 普通.簡易.特別) →
简易加入韩国国籍滞留(婚姻同居者:结婚) 就會看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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